國立故宮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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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藝術網 日期:2013/01/03   編輯部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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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故宮博物院是中華民國(臺灣)一座國立博物館,簡稱故宮、台北故宮[2],又名中山博物院。除了臺北市外雙溪的主院區外,另有位於嘉義縣太保市、尚在籌建中的南部院區。由於歷史地位特殊,國立故宮博物院由行政院直接管轄,具有部會級地位。

根據《國立故宮博物院組織法》,國立故宮博物院以『整理、保管、展出原國立北平故宮博物院及國立中央博物院籌備處所藏之歷代古文物及藝術品,並加強對古代中國文物藝術品之徵集、研究、闡揚,以擴大社教功能』為設置宗旨。館內以收藏中華文化歷代古物、圖書、文獻為主,主要承襲自宋、元、明、清四朝宮廷之皇家收藏,加上後來徵集的文物,數量計694,141件冊[3]。

館方向來以操辦全世界最成功展覽為傲[4],如:2011年「山水合璧─黃公望與富春山居圖特展」居全球最受歡迎展覽第三名[5]、2010年「雍正-清世宗文物大展」名列第七位[6];2011年參訪人數更名列全球第七位,為世界著名博物館之一[5][7]。

北京成立1912年,清帝溥儀退位、中華民國建立之初,清廷與民國政府簽訂《清室優待條件》,使清朝皇室得以繼續住在北京紫禁城內。

1914年,將熱河避暑山莊和瀋陽故宮的文物移至紫禁城的外廷,在外朝三大殿設立「古物陳列所」開放參觀,隸屬中華民國內政部(北洋政府)。

1918年7月,國立歷史博物館籌備處自國子監遷入午門城樓。1924年舉行展覽,1926年定名「國立歷史博物館」(後為中國歷史博物館,而國立歷史博物館1955年於臺北復館)。

1924年11月,溥儀被北洋軍閥馮玉祥逐出紫禁城,溥儀居住紫禁城這段期間,因賞賜、故臣借觀、拍賣點押、竊取盜賣,使一千二百多件書畫精品、古籍善本和大量珍寶流失。隨後於紫禁城成立清室善後委員會,清點與整理宮內珍藏文物。

1925年9月,清室善後委員會改組成中央古物保管委員會,由李石曾出任委員長。委員會制定《故宮博物院臨時組織大綱》、《故宮博物院臨時董事會組織章程》及《故宮博物院臨時理事會章程》。10月10日,紀念中華民國國慶[8],在紫禁城成立「故宮博物院」(此時尚無設置院長),以神武門作為博物院的正門,外朝部份仍為古物陳列所。

1928年6月,國民政府委員會委員經亨頤提案廢除故宮博物院、成立逆產處理委員會處理並變賣故宮文物、建議在南京另設「國立中央博物院」,後來在古物保管委員會委員長張繼的反對下,使經亨頤的前兩項計畫無法成功。同一時間,國民政府指派易培基接收故宮博物院,公佈《國立故宮博物院組織法》與《故宮博物院理事會條例》,隔年2月接任第一任院長。

 

文物遷臺

肉形石抗戰結束後,杭立武向日本索回許多珍貴的圖書和藝術品,隨後運往臺灣的精品文物之中就有這部分圖書和藝術品。包含了北平故宮博物院2,972箱,中央博物院852箱書畫、瓷器、玉器,另外加上國立北平圖書館的善本圖書和外交部條約檔案等共5,422箱。國共內戰後期,杭立武負責搶運這批故宮國寶至臺灣,中華民國政府遷運臺灣的文物本來計畫共運送五次,但因戰爭形勢突變一共只運了三次。

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南遷文物先集中運至重慶。

1947年6月,南遷文物由重慶循水路運回南京,至12月全數運抵。中博籌備處文物也全部運回南京後,政府將古物陳列所撤銷,該所南遷的文物撥交中博籌備處。

1948年因國共戰亂,中華民國政府將故宮博物院南遷文物、國立中央博物院籌備處文物、國立中央圖書館善本圖書、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考古文物、外交部檔案開始運往臺灣,成立「中央文物聯合保管處」。12月27日,第一批文物320箱由中鼎艦運抵基隆港。南京國民政府下令還在北平的故宮博物院院長馬衡,將留在文物菁華裝箱,分批空運南京,馬院長以各種理由推延裝箱,以致於後來一箱也未運走。

1949年1月6日第二批由招商局海滬輪運出,1月9日到達基隆,共計1,680箱。[10] 第三批文物由崑崙號軍艦於1月29日運出,2月22日運抵基隆港,共972箱;第三次原本計畫搬運1,700箱,但軍艦一到海軍部眷屬就搶先上船,杭立武只好找海軍司令桂永清解決,最後下令拆除辦公桌,但由於運輸艦艙位有限,最後只能運出972箱,另728箱被迫留在南京。

為阻止文物遷台,南京中央博物院共產黨員陶孟和曾發動群眾阻止,但未成功。

1949年8月23日,文物與大成至聖先師奉祀官府文物一起遷入臺中縣霧峰鄉吉峰村(今臺中市霧峰區吉峰里),中央文物聯合保管處改組為「國立中央博物圖書院館聯合管理處」(簡稱聯管處),隸屬於教育部,由杭立武部長兼任主任委員,並於臺中縣霧峰鄉北溝覓地建築庫房(隔年4月落成,文物隨即遷入)。11月,戰時河南博物館存放在重慶國立中央大學柏溪分校的68箱出土文物,亦搶運到臺灣並存放在臺中糖廠倉庫。

1951年6月,成立兩院存臺文物清點委員會,延聘學者、專家為委員,進行重編箱號、抽查箱內文物,直到1954年才完成。這次清點也編製了《點查清冊》,成為存臺兩院文物的原始清冊。 1954年1月,國立中央圖書館臺北恢復建制,聯管處改組為「中央運臺文物聯合管理處」,並開始出版重要資料。

1955年11月,只剩下故宮組與中博組的聯管處,再改名為「國立故宮中央博物院聯合管理處」。 1956年,「北溝文物陳列室」正式開放(後為台灣電影文化城,該址毀於九二一地震)。

[編輯] 臺灣復院1965年11月12日,臺北市士林區外雙溪現址落成時,正值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先生的百年誕辰,遂將新館館舍定名為「中山博物院」,並於正館二樓大廳設置國父銅像,以資紀念。行政院通過《國立故宮博物院管理委員會臨時組織規程》,「國立故宮博物院」恢復建制(隸屬於行政院),聯管處人員與文物編入故宮。其中,後來運往臺灣2,972箱,占原南遷文物箱件數的22%。

1969年,訂定《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徵集辦法》,在臺灣展開增加藏品的行動。1967年-2008年8月期間,透過其它機關移交1,651件,受贈32,326件冊,收購12,751件冊,合計46,728件冊。

1989年,國立故宮博物院管理委員會聘請社會學者、專家四十餘人組成委員小組,再次進行全院藏品文物的清點檢驗,至1991年5月完成。此次完成了藏品文物登錄號籤張貼,文物建卡照片攝照以及文物保存狀況的瞭解。

2000年政黨輪替後,中央研究院院士杜正勝接任院長,以去政治化、推動本土、中華與國際兼具之多元文化觀,回歸藝術文化本質經營國立故宮博物院。在此政策指引下,館藏方向朝擴大至東南亞、南太平洋文物的趨勢,以呼應臺灣原住民與南島文化的傳承關係。

2002年,行政院通過改建案。

2006年,改建後故宮隨建築更新推出「Old is New」概念,以行銷方式推廣典藏。[11] 參考法國國際博物聯合會影像授權辦法,援用文資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制定影像授權收費規定。[12][失效連結]

2007年,陳水扁政府主導行政院提出新的《國立故宮博物院組織法》,想將第一條的收藏「中國」古代文物改為「國內外文物」,遭立法院否決。

2009年2月14日,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周功鑫帶團赴中國大陸訪問北京故宮,首度開啟兩岸故宮交流,3月份北京故宮院長也帶團來台參訪。10月7日舉辦的「雍正-清世宗文物大展」,商借北京故宮與上海博物館37組件精品,成為兩岸故宮首次合作[13][14]。

2012年10月,國立故宮博物院獲得英國旅遊網站(TripAdvisor)授予「2012年高等評價與優質服務獎」(Certificate of Excellence)[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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